澳门银河网县山徐路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实验幼儿园苗苗园区至过境路)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1]459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对《澳门银河网县山徐路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实验幼儿园苗苗园区至过境路)》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庆山徐路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实验幼儿园苗苗园区至过境路)
2.委托评估单位:澳门银河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澳门银河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澳门银河网县民防局))
3.项目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2022年松源街道四地块(庆山徐路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实验幼儿园苗苗园区至过境路))建设项目,拟征收松源街道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3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委托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评估单位:澳门银河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澳门银河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澳门银河网县民防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波 电话:0578-6057866
四、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金华市乾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永康街697号亚泰孵化基地1号楼223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57853411 邮编:321000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与澳门银河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社会风险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发布第二天起10日内(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9日),向委托评估单位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澳门银河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澳门银河网:2022年4月29日